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5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管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852017-08-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依法加强对
全省性社团进行登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0年8月3日)
国务院一九八九年十月二十五日颁布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今年元月,省政府批准由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针对全省性社团组织过多过滥、多头审批或不经批准登记、擅自成立等情况,我厅专门下发社团成立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四月十八日的《陕西日报》上发布公告,宣布成立社团组织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否则,擅自成立社团组织将视为非法。但是,目前仍有不少单位擅自成立社团组织,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给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带来严重的干扰。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依法加强对全省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防止非法社团或有人利用社会团体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现就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5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管理,帮助小规模纳税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85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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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沪工商登(94)第144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沪工商登(94)第144号请示的答复(工商企字〔1994〕第120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联营体的董事会决议能否作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件”提交的请示》(沪工商登(94)第144号)收悉
106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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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换发水路运输许可证等四证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换发水路运输许可证等四证的通知(交水发(1994)468号1994年5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长江、珠江、黑龙江航务(运)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根据部《关于水路运输许可证等四证修改补充的通知》(交运发〔1993〕810号)的要求,为使全国统一换发《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水路运输管理检查证》(以下分别简称《运输许可证》、《服务许可证》、《船舶营运证》、《检查证》,总称“四证”)的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时间根据海口会议部署,从1994年2月1日至1994年9月30日为全国统一换证时间
157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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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公司出租“××..
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公司出租“××”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1994年5月16日国税油函[1994]016号)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你局国税油穗发[1994]037号文《关于××××公司出租“××”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收悉
127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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