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沿江四市吸收外商投资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1990年11月24日皖政〔1990〕72号)为贯彻落实加快沿江地区经济开发开放的战略决策,促进沿江四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现就四市吸收外商投资的几个政策问题提出以下意见,请你们在开展具体工作时掌握执行:一、沿江四市首先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安徽省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已经明确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优惠措施;为外商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适宜的条件
1082019-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