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请登录免费注册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此外,对下列各项也不授予专利权:
(1) 科学发现;
(2)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 用原子核变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授予专利权。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
购物车空空的,去看看心仪的商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