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锦江之星”诉“美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因认为对方未经许可在经营的酒店内外将“锦江之星”商标相近似的文字及图形作为店面名称使用,并将其注册为企业名称,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将南阳市宛城区锦海之星智选酒店及网络宣传平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7462019-10-28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所以在商标异议期内的才能异议。
“锦江之星”诉“美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锦江之星”诉“美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因认为对方未经许可在经营的酒店内外将“锦江之星”商标相近似的文字及图形作为店面名称使用,并将其注册为企业名称,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将南阳市宛城区锦海之星智选酒店及网络宣传平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746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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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例家”商标侵权案终审有果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扬州中院)就江苏伊例家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伊例家公司)诉滕州市华凤秀色调味品有限公司(下称华凤公司)、扬州市广陵区大姚香料批发部(下称大姚批发部)侵犯“伊例家”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
693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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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案例|某控股公司、国际某控股公司不服《商标异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提起行政复议案
【案情回顾】某控股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一)、国际某控股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二)为关联公司
1146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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