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丨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为我们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各种各样的新问题
6422019-02-25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典型案例丨App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为我们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各种各样的新问题
642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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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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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中诉争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法律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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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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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商标侵权中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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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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