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部门“关于整顿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和发放管理的报告”的通知》的通知(1981年10月16日川府发〔1981〕159号)我省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和发放管理工作,自六十年代以来,已建立了十多个专业经营的网点,组织了部分专用防护用品和全部布制防护用品的生产,颁发了《四川省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少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发放管理制度,这对于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都起了积极作用
1342019-03-11